上海雷宝实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邵先生
邮箱:1361374284@qq.com
网 址:www.shlbsy.com.cn
手 机:18501638363
座 机:021-67763993
传 真:67763993-805
地 址:上海市松江区蔡家浜路388 号7号楼2楼
1.药品的标签是指---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,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。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,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。
2.药品的内标签应当包含药品通用名称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规格、用法用量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、生产企业等内容。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,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、规格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等内容。
3.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、成份、性状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规格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、贮藏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、批准文号、生产企业等内容。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,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“详见说明书”字样。
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,应当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注明。